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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是怎么算的

十一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是怎么算的

十一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是怎么算的
律师解析: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庆节属于法定节假日,我国劳动法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周末则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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