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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月病假有最低工资吗?

全月病假有最低工资吗?

我国有一部专门规定人们的工作等方面的内容,人们找工作,属于劳动者,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些关系,需要履行的义务,行使的权利,在劳动合同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病假,休假等也有规定。那么全月病假有最低工资吗?

全月病假有最低工资吗?

一、全月病假有最低工资

1、短期病假工资的计算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二、长期病假工资计算   

《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职工“长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长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   

职工的疾病待遇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应补到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应补到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职工的疾病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全月病假有最低工资吗?我国的法律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员工休病假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员工生病,不可以工作,是可以申请休病假的,如果病情严重,有一个治疗期的,一般工资会低于正常的工资,但是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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