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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发签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精神病发签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无效。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对法律有关事务的处理能力有困难,不能理解一些法律事件的性质,不能正确行使民事事务的权利,没有保护自己利益的能力,应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合同、协议,是无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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