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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离婚时探视权如何约定

《民法典》中离婚时探视权如何约定

《民法典》中离婚时探视权如何约定
律师解析:离婚时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为避免纷争,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应尽可能采用明确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以保证探望权行使的可操作性,避免产生误解。
如:
双方婚生女/子(年月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直到独立生活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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