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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 婚后 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规定

新婚姻法 婚后 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规定

新婚姻法 婚后 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规定


一旦夫妻双方确定夫妻关系后,自那日起的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在结婚时也不免有父母赠与的房产或其他一些财产,许多人就对这部分财产有所疑问,那么新婚姻法 婚后 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规定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新婚姻法 婚后 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的例外情况: 

随着屋价的高涨,很多男女在结婚时会将房子作为考虑的重要条件,导致正常的婚恋观受到严重冲击。离婚夫妻房产分割时,也会遭遇到种种难题,造成不公现象的发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在婚前如果没有明确说明的财产赠与应当认定为赠与给自方子女,而在婚后的财产有明确指定的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于主观上的赠与对象是否有明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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