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房产交易 >契税 >

广东省契税暂行条例

广东省契税暂行条例

广东省契税暂行条例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是多少?


    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无论是以赠送、买卖或者是继承的形式,所有人发生变化后,按照我国法律固定,新的持有人都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契税,具体缴纳的基础是房屋和土地的现值价格,那么,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是多少?具体解答如下:


  契税税率之规定如下:


    一、买契税,按买价征收百分之六。


    二、典契税,按典价征收百分之三。


    三、赠与契税,按现值价格征收百分之六。


    第六条先典后买之买契税得以原纳典契税额,划抵买契税款,但以承典人与买主同属一人者为限。继承原承典人之直系亲属及配偶以同属一人论。


    第七条交换之土地房屋,两方价值相等者,免征契税,不相等者,其超过部分,按买卖税率纳税。


    第八条凡机关、部队、学校、党派、受国家补贴的团体,国营和地方国营的企业与事业单位,以及合作社等,凡有土地房屋的买、典、承受赠与或交换行为者,均免纳契税。(注解:关于免税的补充规定:甲)政务院财经委员会1954年8月26日(54)财经财(财)字第128号函《复陕西省关于免纳契税范围问题的函》规定,私立学校购房屋,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免征契税;乙)财政部1954年9月29日(54)财农范字85号《关于契税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规定,农民的房屋被国家征用后,以所领的补偿费购买房屋,经乡人民政府证明,免征契税;丙)财政部1963年财农申字第371号《关于华侨用侨汇购买房屋免征契税问题的复函》和1963年财农申字第797号《函复关于华侨用侨汇购买房屋免征契税的问题》规定,华侨、侨眷、港澳同胞及其家属用侨汇、外汇购买房屋,均给予免征契税的优待;丁)财政部1985年3月9日财农字第22号《关丁城市个人购买公用住宅征免契税问题的函》规定,对经国务院批准的直辖市和各省、自治区确定实行公有住宅补贴出售的试点城市,个人购买公有住宅一律免征契税。)


    第九条凡属共有土地房屋,如分析时应将原契连同分析单据呈验核准后,另换新契,免征契税,只收契纸工本费。


    第十条已税契纸,如有毁坏或遗失者,得报请区村政府召集产邻出具证明,申请补契,不另征税,只收契纸工本费。


    第十一条完纳契税,应于产权变动成立契约后三个月内办理投税手续,并按当地政府规定交款期限缴纳契税。


    第十二条凡进行田房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等行为而隐匿不报者,或实系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而以继承、分析等名义立契企图蒙骗逃税者,除责令据实完纳契税外,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罚金以不超过应纳税额的三倍为限。


    第十三条凡匿报产价者,除责令据实补交短纳税额外,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罚金以不超过短纳税额的二倍为限。


    第十四条凡已办理契税手续而逾期不交纳税款者,除限期追缴应纳税款外,并酌情课以滞纳金,滞纳金以不超过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五十为限。


    第十五条伪造证据,侵占他人产业,或以应没收之敌逆房地产、冒名补契投税者,除没收已交税额外,并送请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六条本条例施行细则,得由各省(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备查。


    第十七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施行。


    以上就是“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是多少?”的具体回答以及我国对契税的有关规定,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契税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必须收取的一种税种,所以,建议承受人尽快去相关部门办理缴纳事宜,无论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缴纳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jiaoyi/qishui/nr31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