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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什么材料?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要什么材料?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夫妻离婚之后其实还是需要进行接触的,而不是像电视里的那样直接就不联系了,其实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在夫妻进行财产的分割的时候,还需要夫妻双方进行相互的配合,从而对相应的财产进行分割,特别是对房子过户的问题方面,那么夫妻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要什么材料?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要什么材料?

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

1、无论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还是判决离婚,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都是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文书。如果离婚时法院确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应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如果是协议离婚,另一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的话,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是离婚后直接到公证机关将离婚协议公证,房产交易中心一般会认公证后的离婚协议。

二、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过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有的还要法院出个执行函。

当事人双方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

共同去该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更名,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其实办理房子的过户流程并没有多少的复杂,但是对于需要的手续的话,是需要进行分情况进行讨论的。但是一般来说在进行房产的过户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应的申请书,身份证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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