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子女抚养律师解答 关注:1.63W次 1.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每多生育一个子女,依照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2.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依照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标签: 子女抚养 山东省 征收 婚姻家庭 抚养费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hunyin/fuyangjieda/e0ng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