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常识 >

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

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

一、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的,离婚后房产分割后,可以将房产证上另一方的名字去掉,去名的手续如下:

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1. 带上五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去名;

2. 在预检窗口提交资料;

3. 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

4. 符合去名的,会去掉名字,并发放新的产权登记证书。

  二、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办的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离婚房产证去名字费用

1.赠与的主要费用:公证费契税 由于是赠与,因此首先要找一家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目前这一项目的收费一般为2%,赠与部分产权按照现在市价的2%。因为是赠与,到了产权交易中心,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是可以免去的,但是契税不可以免,不管是普通租房还是非普通住屋都是3%。

2.买卖的主要费用:营业税、个税、契税。以该房产满五年和未满五年两种情况计算:第一种,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第二种,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changshi/7ryge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