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退休教师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 法律 关注:9.27K次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标签: 陕西 工资福利 退休 劳动纠纷 死亡 教师 抚恤金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vexk4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