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退休教师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法律 关注:3.14W次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标签: 抚恤金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教师 退休 甘肃省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wz1x6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