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民政局自愿离婚协议书怎样写?

民政局自愿离婚协议书怎样写?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民政局自愿离婚协议书怎样写?

民政局自愿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会经民政局备案,如事后反悔是非常困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最好咨询下专业人士。我认为离婚协议书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比如: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无异议”。由于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没有在离婚协议书中体现出来,因此双方就很容易产生分歧,一方认为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另一方则认为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或没有分割,应当重新依法分割。这样最后的结果还是诉诸法院,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起草还是有问题的。这就是我对于民政局自愿离婚协议书的一些建议,希望可以帮到你。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v5k1k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