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江西年休假条例

江西年休假条例

江西年休假条例
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r5p3r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