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律师
- 法律
- 关注:1.5W次
丹东律师怎么收费?
第四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禁止下列行为: (一)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 (二)低于本标准收取服务费,扰乱市场,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三) 违反本办法规定,无根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自立收费项目乱收费的。 (四)采取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五)在服务费之外,以案件结果为诱饵向当事人收取额外费用。 (六)不开具正规发票的。-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pzn5n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