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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后交付期限有什么规定?

合同成立后交付期限有什么规定?

合同成立后交付期限有什么规定?
合同成立后交付期限有什么规定?
合同成立后交付期限有什么规定?
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下列方式确定:
(1)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的时间
3、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合同被认定不成立之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可以提起上诉,签订合同之后,出卖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如果存在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标的物的交付期限约定不明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如果没有补充协议,按照交易习惯确定交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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