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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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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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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有哪些

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主要是: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格式合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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