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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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法
剩余法又称假设开发法,是在预计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及有关专业费用、利息、利润和税收等,以价格余额来估算带估土地价格的方法。土地投资旨在获得报酬,这个潜在的报酬多少就决定了土地价格的高低。剩余法的理论依据与收益还原法基本相同,都是对未来剩余收益的计算。收益还原法中的地租或土地的纯收益,是对土地收益的费土地因素扣除,而剩余法则是直接从资本化后的价格扣除非土地因素的贡献。
剩余法主要应用于有开发价值的土地估价,一般由以下几种类型:
(1)代开发的地的估价;
(2)待拆迁改造在开发房地产的估价;
(3)仅将土地或房产整理成可供直接利用的土地或房地产的估价;
(4)现有新旧房地产地价的单独评估,即从房地产价格中扣除房屋价格,剩余之数即为地价。
基本公式:
v=a-(b c)
v—待估土地的价格
a—总开发价值或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总价值;
b—整个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
c—开发上合理利润
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其具体公式为:
土地价格=房屋于其总售价-建筑费用-专业费用-利息-销售费用-税费-开发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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