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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与流质条款

留置权与流质条款

留置权与流质条款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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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留置,流质,抵押。4者的区别?谢谢

2。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区别显而易见了吧、基金份额、应收帐款质押?后两个我答不出来。有了定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变卖该动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两类1,将该动产作为债券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权利质押票据质押、股权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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