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行纪合同享有留置权吗行纪合同享有留置权。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行纪人。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因此行纪人对委托人有报酬请求权,即使双方未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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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行纪合同不可产生留置权吗行纪合同可以产生留置权。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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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置权与动产质权有什么区别1、动产质权的设立,通常都是以合同进行的。当事人签订的质权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2、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无需事先约定,具有双重物权效力。3、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是:(一)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二)必须是债权已届清偿期;(三)必须是债权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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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置权对留置权人的效力留置权对留置权人的效力,表现为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留置权的主要效力。1、留置权人的权利留置权人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项:⑴留置物的占有权留置权人对留置物有占有的权利,在其债权未受偿前,得扣留留置物,拒绝一切返还请求。这是留置权的基本效力。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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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民法典的承运人留置权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留置权必须以法律的规定而产生,非依当事人的合意,只有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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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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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涉及的费用有哪些?海上风险还会造成费用支出,主要有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一。所谓施救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或保险单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各种措施而支出的会理费用。所谓救助费用是指保险人或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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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货物的留置权?收取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例如承运人为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垫付的报关费等)是承运人的主要权利。但是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交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时,承运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己的权利呢?对此,合同法第315条明确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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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留置人和留置权人是什么意思1、什么是留置人?留置人也就是指留置物的所有人,即债务人。2、什么是留置权人?留置权人是为保管留置物而支出必要费用的,其受益者为留置物的所有人,即债务人。二、留置人和留置权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一)留置权人的权利有哪些?1、留置物占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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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置权人怎么去使用留置权,怎么规定律师解答留置权人使用留置权的方式是:1、在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约定或确定必要的宽限期,并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2、如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或以其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进行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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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纪人签完行纪合同享有留置权吗?行纪人签完行纪合同享有留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九条【行纪人的报酬请求权及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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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纪合同不可以产生留置权吗?行纪人享有留置权。委托人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的,应当承担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责任,此时行纪人对占有委托物品享有留置权,并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从拍卖、变卖留置物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如果留置物经过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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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咨询一下留置权的概念是什么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将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三种担保形式中,唯一的一种法定担保权,也就是,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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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雇佣关系可以行使留置权吗雇佣关系不可以行使留置权。《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留置权是属于担保物权,适用对象应当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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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与商事的留置权有哪些区别民事与商事的留置权有哪些区别1、主体不同。商事留置权适用于商人之间因双方的商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因此其主体即债权人与债务人都必须为商人,而民事留置权无此要求(参见《德国商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第一款、《日本商法典》第五百二十一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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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行纪合同涉及留置权吗?可以涉及。委托人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的,应当承担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责任,此时行纪人对占有委托物品享有留置权,并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从拍卖、变卖留置物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如果留置物经过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了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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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置权如何行使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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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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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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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借条收条的形式形成的,但是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取欠款的法律凭证。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在某种意义上讲,有把握的债务可以满足你的需求,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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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析:《民法典》规定行纪合同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留置权。具体内容是,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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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析: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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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借条收条的形式形成的,但是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取欠款的法律凭证。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在某种意义上讲,有把握的债务可以满足你的需求,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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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纪合同行使留置权吗可以行使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可以对委托物行使留置权。《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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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无因管理人是否有留置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除企业之间的留置外,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而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所享有的债权与管理事务并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因此无因管理中不能留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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