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 赠与房屋给子女 子女能不接受吗 法律 关注:4K次 离婚前两子女判给男方,现在男方要求子女归女方,女方可以不接受吗1、离婚前子女判给男方抚养,男方应当按照协议内容履行抚养义务,女方应当支付抚养费;2、现在男方要求子女归女方,女方可以拒绝;3、如果双方均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标签: 子女 合同事务 房屋 赠与 离婚 合同订立 协议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k11j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