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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合同传真件是有效的吗

民法典规定合同传真件是有效的吗

民法典规定合同传真件是有效的吗
民法典规定合同传真件是有效的吗
看合同本身是否符合生效要件。
合同传真件是否有效看合同本身是否符合生效要件。
1、合同传真件在形式属于书面合同,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我国法律关于合同订立与生效的条件,传真签字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
2、法律规定生效的合同必须具备行为人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
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数据电文, 是订立合同的书面形式之一。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该传真件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合法性,只要能证明实施传真件是合同主体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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