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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证去名字转按揭

离婚房产证去名字转按揭

离婚房产证去名字转按揭
离婚房产证去名字转按揭
可以双方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经过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注明住屋分割细则,住屋所有权归属),以及住屋房产证。

两人一起到该住屋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重新办理一方姓名房本,就可以了。

只要证件齐全,无需缴纳契税,析产过户前提是,住屋贷款还清,房产无抵押,无司法查封。

1、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

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1份。

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3、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二)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三)房屋翻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属于违章建筑的;

(二)属于临时建筑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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