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有哺乳假嘛 法律 关注:1.3W次 北京市产假规定北京产假规定 1、基本产假12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北京相关政策的,产假可再增加1-3个月,最长为7个月产假); 2、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标签: 假嘛 工资福利 北京市 劳动纠纷 哺乳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e7zk0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