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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民事诉讼中自认的法律效果

简述民事诉讼中自认的法律效果

简述民事诉讼中自认的法律效果
民事诉讼中,简述提起上诉的主体有哪些?哪些可以上诉?
刑事案件的上诉主体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简述提起上诉的主体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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