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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合同与居间合同

经纪合同与居间合同

经纪合同与居间合同
经纪合同与居间合同有什么不同啊?
当下我国经纪人的经纪活动,一般通过代理、行纪和居间三种三种合同方式来实现。   1.代理,是指经纪人在受托权限内,以委托人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由委托人直接承担相应的法规责任的商业行为。经纪活动中的代理,属于一种狭义的商事代理活动。其特点是经纪人与委托人之间有较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经纪人只能以委托人的名义开展活动,活动中产生的权利和责任归委托人,经纪人只收取委托人的佣金。  2.行记,是指经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承担规定的法规责任的商业行为。在形式上行记与自营很相似,但是经纪人并未取得交易商品的所有权,他是为委托方的利益而进行活动,作为经纪人仅仅是得到委托人给他的佣金。行记活动的服务内容较深,经纪人拥有的权力和承担的责任也较重。在通常情况下,经纪人与委托人之间有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   3.居间,是指经纪人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及条件,媒介撮合双方交易成功的商业行为。其特点是服务对象广泛,但服务的程度较浅,经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缺乏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 以上是对经纪合同与居间合同有什么不同啊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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