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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对卫生局答复不满可否向卫生厅投诉

医疗纠纷对卫生局答复不满可否向卫生厅投诉

医疗纠纷对卫生局答复不满可否向卫生厅投诉
医疗纠纷对卫生局答复不满可否向卫生厅投诉
1、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若对卫生局答复不满的,可以向卫生厅进行投诉。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自愿协商
(2)申请人民调解;
(3)申请行政调解;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2、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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