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松岗预约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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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伤鉴定标准
【参考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发文字号】:GB/T 16180-2006 【生效日期】:2007年5月1日 【标准简介】
2006年11月2日,国家发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标准共分十级,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查询人员可通工伤情况对比《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确认所属工伤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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