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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否辞退残疾工人

用人单位能否辞退残疾工人

用人单位能否辞退残疾工人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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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否辞退隐孕员工


1、隐孕员工是否构成欺诈

隐孕员工是否构成欺诈,取决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员工入职时清楚的了解自己是否处于孕期;二是明确向用人单位表示自己没有处于孕期,如在入职登记表中是否属于孕期中填写否等。如果员工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可以视为员工入职时存在欺诈行为。

2、如果隐孕员工构成欺诈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即使员工入职时有隐孕行为,符合上述欺诈条件,用人单位也不能引用劳动合同法第26条主张劳动合同无效或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员工虽然在入职时有隐孕的行为,显失诚信,但是劳动者入职时隐瞒婚姻或怀孕的事实不应是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动者所必须排除的条件,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以女性已婚或者已孕作为招聘入职的条件,因为这是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的就业歧视行为,不受到法律保护。

当然原则之外也是有特殊情况的,即此时怀孕女职工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那这个时候虽然女职工怀孕了,其实用人单位也是可以将其辞退的,不过此时却也要支付怀孕女职工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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