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 地契 反悔 法律 关注:2.49W次 安置房买卖合同反悔您好!首先,根据南京现行法院的裁判规则,该类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五年之内不得上市,故而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其次,在合同无效情形下,您可以主张对方赔偿损失,损失数额可以根据您购房时和现屋价之间的差价损失确定。详情可来电咨询 标签: 房产纠纷 反悔 安置 房屋租赁 地契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08d5l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