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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维保合同到期续签函怎么写?

劳动者的维保合同到期续签函怎么写?

一、劳动者的维保合同到期续签函怎么写?

劳动者的维保合同到期续签函怎么写?

单位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满,单位决定继续与续订劳动合同,如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时到____(部门)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不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前以书面方式答复单位。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签 收 回 执

本人已收到单位(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在这里对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这里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同时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约定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只有法定终止,没有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不是一个概念,不要混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是签订维修保护合同的话,那么双方的事实是可以约定一下合同的期限的,在合同限期满之后也是可以继续的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双方当事人必须要关于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协商一致才能够继续确定,它是属于一种合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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