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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业搬迁员工安置政策有哪些

一般企业搬迁员工安置政策有哪些

企业搬迁职工安置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政策。搬迁企业应当与员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与员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或员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社保政策。凡列入搬迁计划的企业,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帐户可以继续保留,并可在新注册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帐户。企业搬迁后社会保险关系要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般企业搬迁员工安置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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