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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让我个人交社保合理吗

签订劳动合同让我个人交社保合理吗

不合理,可以肯定的是,公司不交社保是不可以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交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种保险,这五种是强制性的。

签订劳动合同让我个人交社保合理吗

如果公司不交保险的话,相关部门会对你公司进行处罚,并且影响到公司的一些年审。如果公司不给你们交保险,你们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是免费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能简单地认为,凡是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劳动法之所以这么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老有所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有的企业经营者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忽视职工权益,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在这里要提醒企业经营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认真遵守,不然一旦出现劳动纠纷,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是应当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因此,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义务,如果单位不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

如果说公司在合同当中就是明确的约定社保的问题是职工个人解决的,这样的约定是非常的滑稽的。只要用人单位是公司的性质,不依法缴纳社保的都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而且,对于这种合同根本就没有必要签字的,签了字以后也是无效的,也不要畏惧于公司的压力明知不合法还签字。

劳动单位拒不缴纳劳动者的劳动保险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劳动违约金,并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用人单位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劳动部门按照实际情况对劳动者纠纷案件进行处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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