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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超龄人员补偿金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对超龄人员补偿金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对超龄人员补偿金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对超龄人员补偿金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对超龄人员补偿金,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二、辞退的分类是怎样的?

企业对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然无效的,可以按照规定予以辞退。

1、过失性辞退

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预告性辞退

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仅仅是一字之差,但是在法律上面的性质还有就是所引起的一些法律后果是完全不同的,比如说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人权,在用单位工作的话就需要按照劳务关系来进行权利,并不能够按照劳动关系来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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