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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单位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怎么办

怀孕后单位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怎么办

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终止,单位应当续延(不是续签)原劳动合同期限至女职工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然后双方决定是否续签。如果单位现在让怀孕女职工离职,那么属于单位单方面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女职工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怀孕后单位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45条规定,女职工无过错的情况下,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期满后,应当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于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权益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具体相关规定如下: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根据相关的规定,妇女在怀孕期间就算和用人单位的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是属于违法的行为,除非孕妇自己愿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是向孕妇进行赔偿,按照孕妇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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