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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撤诉调解书

二审撤诉调解书

二审撤诉调解书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司法活动中我们回答看见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这些都是司法文书,司法文字贯穿了整个司法活动,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法院审理最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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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抗诉二审开庭后可以撤诉吗

刑事抗诉二审开庭后是不可以撤诉的,这是由于此时检察院的工作已经到了收尾的阶段,为了防止司法资源的浪费,此时即使是原告也是不可以提出撤诉的请求的,对于在案件审理的其他阶段,若是原告想要撤诉,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

高级人民检察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来抗诉后,高级法院裁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抗诉的法律效力只能引起再审,而不能影响到此后的再审审理程序。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审理过程中是平等的,因此在再审中,参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只能是原告和被告,并不包括引起再审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在再审中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审程序审理,原告、被告的诉讼权利与一审相同,原告有撤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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