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是无偿设立的吗 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关注:1.16W次 律师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是无偿设立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标签: 设立 无偿 居住权 房产纠纷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fangchanjieda/fangchanlvshi/7r80y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