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房产纠纷解答 >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

购房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购房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法律依据: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住屋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购房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fangchanjieda/fangchanlvshi/1odd7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