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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个小区都有个类似管家角色的机构,我们俗称物业,如果有漏水或者电梯坏了都可以找物业。但是物业尽职尽责的前提是小区居民按时交纳物业费,那么,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下面相关内容。

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物业费如果很多人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起诉的结果就是补齐物业费。不续签是没有补偿的。

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做到位,为了保护物业,免得其他小区效仿,法律也会倾向于物业这边的。至于物业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建议你用相机、手机等留下时间、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的合同义务,没有足够的抗辩理由而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

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相关法律条例规定:

1.合同法

《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物业公司没有与业主委员会续签合同但对物业继续进行管理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条按公平原则来处理。

所谓公平原则是指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要以公平的观念来调整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合同双方的利益均衡,从而达到公正与合理的目标。小区里的物业服务合同尽管没有续签,但物业公司仍然进行管理向业主提供了服务。如果业主以合同未续签为由不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话,也就意味着物业公司提供了服务但不能获得相应的报酬,最后的结果是造成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失衡,有违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

2.物业管理条例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根据我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知道物业合同到期是没有补偿的,居民和物业需要遵循公平的原则来维护各种的权利,如果物业进行了服务,而业主并不满意,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不缴纳物业费的。关于“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小编就为您解释到这,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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