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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形:
一、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子或女的配偶未出钱,但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栏则记载了子或女的姓名;
二、父母出资一部分,其余由子或女出资购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子或女的名下;
三、父母出首付款,其余房款由子或女通过银行贷款支付,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子或女的名下;
四、父母出资一部分,子或女出资一部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父母名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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