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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法律后果吗? 不签劳动合同

你知道法律后果吗? 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类型的咨询中,劳动者提出占比最高的问题是用人单位没有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本身讲存在哪些隐患呢?下面让我们共同梳理一下。

不签劳动合同,你知道法律后果吗?

 

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和第82条规定可看出: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不履行该义务的后果是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的责任。

法条链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可能需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得知:用工满1年,用人单位若还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后则默认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条链接:

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现实中可能存在劳动者骗赔现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避了劳动者非法获利情况的发生,即劳动者自身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存在骗赔公司二倍工资的嫌疑。该情况出现后,如果公司在催签合同阶段没有提供书面的通知,劳动者很可能借助这一点去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届时便会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社会信誉受损、员工稳定性降低等消极影响。

法条链接: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综上所述,既然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法律重视对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所以企业在签订合同这方面一定要谨慎,避免二倍工资的处罚,自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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