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法规 >社会法类 >

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冲击铁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公告

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冲击铁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公告

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冲击铁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公告

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冲击铁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公告

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促进经济发展,便利人民生活,维护社会安定,国务院特制定了关于坚决制止冲击铁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公告。

颁布单位:国务院

文       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1989-06-07

实施时间:1989-06-07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最近,一些城市和地区相继发生冲击铁路、拦截列车、破坏铁路设施等严重威胁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恶性事件,给国民经济、人民生活和社会秩序带来重大损失和影响。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促进经济发展,便利人民生活,维护社会安定,特公告如下: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铁路部门,要把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由领导同志亲自负责,组织足够力量,确保铁路运输畅通无阻。

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冲击铁路车站,破坏铁路设施,在线路上设置障碍,以及卧轨强行拦截列车等。一旦发生上述中断铁路运输或威胁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犯罪情况,各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和武警部队,可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予以排除,并依法惩处。

三、各地武警部队要抽调适当警力,加强铁路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帮助铁路部门维护好站车治安秩序。对带头闹事和进行破坏的,要坚决予以打击,绝不手软。

四、铁路运输部门的职工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纪律,坚决制止无票乘车,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以上各点,各地要迅速广为宣传,坚决贯彻执行。

一九八九年六月七日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fagui/shehuifa/p3e1e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