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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的意见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的意见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的意见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知名度高、影响范围广的知名品牌,充分展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和合作经济的新风貌,弘扬供销合作社创新发展的新文化,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现就加强品牌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颁布单位: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文       号:供销科字[2012]35号

颁布时间:2012-06-09

实施时间:2012-06-09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确立“品牌强社”理念,全面推动实施品牌战略,以产品、服务、管理的标准化与规范化为重要支撑,加快推动全系统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双提升”,着力打造富有供销合作社特点、体现供销合作社文化、秉承供销合作社价值理念的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服务品牌,切实提高供销合作社经营活力和综合实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至“十二五”末,全系统持有省级以上认定的驰(著)名商标品牌总数达到600个,每省不少于20个。其中,农产品达到400个,每省不少于13个。全系统通过良好农业规范、有机产品等认证的品牌农产品基地总数达到6000个。

全系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进一步增长,在区域农业经济中发挥引领作用的名牌龙头企业集群初步形成;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经营企业达到供销合作社行业标准最高等级指标要求的不低于50%,每省在上述不同网络经营领域至少有1家企业品牌通过省以上驰(著)名商标认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批发交易市场、超市、庄稼医院等基层经营服务单位规范化管理与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一批业务有特色、经营有规范,在群众中有口碑,能够充分体现供销合作社经营宗旨的服务品牌。

行业协会对产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影响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行业高度关注、服务功能完备,在引导产业健康发展中成果突出的行业协会品牌。

全系统各类展会资源有效整合,形成一批功能定位准确、营销效果明显,具有高参与度、高影响力的会展品牌。

(三)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品牌建设是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战略和重大工程,要从统筹全局的战略高度,围绕品牌建设的总体目标,切实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统一部署,做到系统联动,总体推进,落实有效。

重点培育。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各类经营单位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总体目标以及城乡居民改善生产生活的现实需求打造品牌。对于重点经营领域要加大培育力度,引导其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品牌扩张,提升品牌影响力。

积极扶持。要加强对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建设的政策引导,多方争取支持,为品牌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条件。突出各类经营单位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创建能力,切实发展好、维护好、宣传好供销合作社品牌。

联合推动。要强调品牌建设的多主体参与和多领域展开,以名品、名企、名社、名店、名展等的培育与创建为抓手,全方位推动实施品牌战略。

二、重点领域

(一)发展名牌产品、名牌基地

名牌产品是供销合作社综合管理水平、科技实力、市场营销与竞争能力的集中体现。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以促进“产销对接”为重点,大力推动“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着力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加快产品品牌创建步伐。重点在棉花、茶叶、食用菌、蜂产品、果蔬等供销合作社传统优势产业和鲜活农产品流通经营领域,集中推出一批能代表行业发展水平,具有明显竞争优势、质量安全可追溯的名牌农产品品牌。

支持供销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通过实施良好农业规范、有机产品等农产品认证,不断建立健全基地质量管理体系,加快发展一批标准化基础扎实、区域优势明显、具有较大规模、引领带动能力突出的品牌农产品基地。

(二)打造名企、名社、名店

名牌企业是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和经营活力的重要标志。要围绕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加快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在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领域,以整合资源联合发展为主要手段,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较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能够在全系统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网络资源整合发展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的名牌企业集群。

引导优秀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实现“质”的提升,加快推出一批组织制度完备、管理体系健全、社员参与度高的品牌专业合作社。

加大对经营网络终端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管理力度,不断提高硬件装备水平和服务水平,着力打造一批能够展示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建设成果,装备先进、管理现代、服务规范的经营网络终端品牌。要将名店创建与特色服务品牌的打造结合起来,以农村社区服务、庄稼医院等基层服务组织为着力点,加快培育一批贴近农民生产生活、组织特色鲜明、服务模式独特、社会效益明显,能够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被城乡居民高度认同,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品牌;以城市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点为依托,发展一批服务方便快捷、经营规范有序、百姓放心满意的城市社区服务品牌。

(三)培育品牌协会、品牌展会

指导行业协会将争创名牌协会与各项服务工作转型升级结合起来,从标准化建设、人才培训、信用评价、行业自律等多方面入手,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培育一批产业推动力强、运行机制健全、行业影响力大的品牌协会。

在办好系统现有展(销)会的基础上,引导具有发展潜力的同类、同质展会进行整合,合理配置展会资源,扩大展会规模、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提升品牌效应,在全国及区域层面形成一批品牌展会。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动标准化建设

加快建立品牌创建的标准支撑体系,完善供销合作社标准贯彻实施机制,要在农业产业化、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强力推进标准贯彻实施,发挥好标准对品牌建设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努力构建品牌技术创新体系,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带动产业科技与经营创新,增强供销合作社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全系统检验与检测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供销合作社生产经营的农业生产资料、大宗农产品和日用消费品自律性监督检测机制,夯实品牌发展的技术基础。

(二)突出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品牌主体地位

企业、专业合作社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也是全系统品牌建设的中坚力量。各级供销合作社在推动实施品牌战略过程中,必须突出强调企业、专业合作社的主体地位,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各级企业、专业合作社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确立品牌经营理念,建立和完善品牌建设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创新能力建设,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创新、技术和产品创新,不断增强品牌建设能力。要在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与服务质量,增强“硬实力”的同时,注重加强文化建设,有效提升企业“软实力”。注意搞好商标注册与管理,主动利用商标保护规则,维护合法权益。

(三)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要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将“诚信供销”作为品牌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到日常工作监管职责中;建立诚信经营自律机制,杜绝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对于坚持诚信经营,在为农服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要树榜样、立典型、给支持;对于违背供销合作社宗旨,在经营中出现“坑农伤农”和其他违背诚信经营原则,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四)做好品牌评价和表彰工作

逐步建立健全对产品、服务质量的检查评估办法,推动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与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制度。要以认证为主要方式,建立健全供销合作社品牌评价机制,科学、真实反映品牌建设成果;加大对优秀品牌的表彰与奖励力度,加快形成鼓励优秀品牌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指导和推动所属企业、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权威机构组织的品牌评价活动,有效扩大品牌影响力,提高品牌“含金量”。行业协会要立足各自领域,积极参与品牌建设工作,培育、发现和推出一批行业公认、消费者信任的供销合作社名牌产品、名牌企业。

(五)积极进行宣传推广

品牌是供销合作社宝贵的无形资产。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利用系统内外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和推广供销合作社知名产品品牌、企业品牌、服务品牌,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呈现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品牌和文化建设的优秀成果,加快提升供销合作社品牌价值和效应。要将品牌推广与品牌营销结合起来,通过推广知名产品品牌,逐步建立供销合作社优势农产品品牌的展示与销售平台,有效促进“产销对接”;通过推广知名企业品牌,促进系统内品牌整合,实现资源向品牌企业快速聚集。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利用好行业展示、展销会等时机,集中推介和宣传供销合作社名牌产品、名牌企业,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凝聚共识,从全系统创新发展,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的战略高度,将品牌建设作为提高全系统综合竞争能力和整体实力,提升供销合作社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的活力和影响力的重大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经营服务之中。切实增强推动品牌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制定品牌建设与发展战略规划,明确重点方向,提出具体举措,扎实推动品牌建设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品牌建设涉及供销合作社各个业务领域,综合性较强,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检查督导。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将成立中国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与管理指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和实施全系统品牌发展战略。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落实品牌建设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检查与督导工作机制,做到层层有推动,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规划与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分类指导

要科学把握品牌建设的内在规律,按照各地供销合作社工作范围、业务领域的特点,科学谋划、分类指导。要加强对品牌建设典型的培育与经验总结,做到品牌建设不同层级有典型、不同领域有示范,让品牌创建经验看得见、学得到、出成果。

(四)加大支持力度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积极争取对系统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在科技与标准研发、人才引进、商标注册与保护、产品认证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要强化项目引导,形成对优秀品牌的重点投入机制。各类项目资金和扶持政策要优先向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倾斜,加快形成品牌建设工作新格局。

二○一二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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