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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开庭注意事项有哪些

交通事故开庭注意事项有哪些

交通事故开庭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一旦涉及到人员伤亡,往往就会涉及到很大的一笔赔偿金,这个时候双方当事人是很难私了的,因此受害人就会一纸诉状把肇事者告上法庭。但是很多人都是第一次打官司,也不知道交通事故开庭注意事项有哪些?因此,本站小编在下文做了相关介绍,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交通事故开庭注意事项 

一、开庭时记得带齐“五证”

在开庭时的时候,被告往往觉得已经投保了交强险,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就经常不请代理律师。但自己又不太懂法律知识,开庭的时候就自己去了,经常忘记带着相关证据,造成开庭的拖延。作为交通事故中的被告,开庭的时候需要带着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保单的原件。只有“五证”带齐,才能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

二、证据的审查

在交通事故的庭审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的审查。特别是原告要求的赔偿数额高于交强险数额且被告在没有请律师的情况下,对证据的审查更为重要,这有可能直接关系到对原告的赔偿数额。在潍坊地区,由于赔偿还没有分项,保险公司一般会在交强险总额内赔偿原告,只有在超出交强险总额的范围之外需要被告自己承担。在原告要求的赔偿数额高于交强险总额和没有保险的情况下,最好请一个代理律师,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证据的审查,被告在没有请代理律师的情况下,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医疗费证据的审查

对于医疗费证据的审查,最重要的是要审查病历。看看病历中记载中的疾病是否全都是由这次事故造成的。在实践中,经常会碰到医疗费的花费中有很多是治疗其他病造成的,对这一部分的审查十分重要。

2、对误工和护理证据的审查

在交通事故中,对误工和护理证据的审查,直接关系到赔偿数额的大小,一定要注意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对其他花费单据证据的审查

在交通事故中,往往会牵扯到车辆的损失。对于原告花费所提交的单据,一定要注意审查盖章单位的真实性以及提供的单据是否是正规发票。这也直接关系到赔偿数额问题。

4、伙食补助

伙食补助费是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的,当事人就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而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交通事故开庭注意事项的相关知识,法院开庭的时候,当事人要做好充足的准备,不然是可能会败诉的。当然,开庭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在此过程当中需要当事人进行辩护,呈现证据等事项。要是你对这些流程不清楚,建议你委托本站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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