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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遗交检察院之后怎么处理

故意伤害遗交检察院之后怎么处理

所有刑事案件只要立案都会移送到检察院,这是法定程度。
案件移交检察院起码存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案件已交检察院,说明案件进入了刑事审查起诉阶段,此阶段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不成还可以退回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但不能超过两次。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取得被害人谅解,双方和解,可以启动和解程序,可以从宽处罚,很可能缓刑或免除处罚。

故意伤害遗交检察院之后怎么处理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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