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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如果确因不知判决、裁定已生效而未执行的,或者因一种不能预见或无法抗拒的实际困难而无法执行的,因为不属于故意拒不执行,所以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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