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解答 >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bianhu/bianhujieda/8p9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