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概念 危害公共安全罪 关注:8.39K次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一种以交通设施为侵害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标签: 交通设施 过失 损坏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uimingku/weihaigonggong/znz6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