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概念 危害公共安全罪 关注:1.93W次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标签: 设施 公用 过失 损坏 广播电视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uimingku/weihaigonggong/pl06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