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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医院土地使用税是如何规定的

民办医院土地使用税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土地使用税好像在有些人眼中看来只有是国家用地才不用交税的,所以在审批医院用地的时候,担心的问题就是医院的建筑肯定占地面积比较大的,这样一下来自己筹建一个医院在土地使用税上面的花销也非常多。实际上,民办医院土地使用税也并不一定就是像当事人所想的那样的。

民办医院土地使用税是如何规定的

一、民办医院土地使用税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文件规定: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因此,对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对土地进行使用后没有按照要求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话,我们是会受到一定处罚的,而且缴税是公民的义务,是我们应该去遵守的,关于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交这样的问题,各个地区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所以具体的缴纳时间我们需要到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民办医院也是能够享受到国家土地使用税免减政策的,但是民办医院规定是在前三年之内不需要交任何的税费,所有带有盈利性质的民办医院在三年以后还是要照常的向当地的税收局交土地使用税的。可见国家对于这种医疗体系的惠民工程还是比较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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