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一般怎么规定 法律 关注:1.95W次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一般怎么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标签: 婚姻登记 条例 结婚 第五条 婚姻家庭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44nz04.html